本規定適用於產品外包裝標示果蔬名稱(含品名)或標明果蔬圖示(樣),且直接供飲用之包裝飲料。果蔬汁總含量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符合下列規定;果蔬汁總含量未達百分之十者,除內容物名稱外,不得標示果蔬汁或等同意義字樣...
新修正的果汁標示國家標準將上路施行。未來,業者必須在果汁標章下方「正面、顯著」的位置標示「原汁含有率」,否則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特別像是橘子汽水、葡萄汽水、蘋果西打等,未含果汁成分,卻以水果命名的飲料,極易誤導消費者,消保會也要求,未來這類飲料需在標章下方標示「無果汁」或是「果汁成分零」等字樣,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