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總說明 為使國內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制度得以順利推動及落實,並考量實務上及國際間趨勢,針對部分食品具有標示上之困難,或是單一成分、營養成分微量之食品,實無提供營養標示之必要性及意義性,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爰擬具「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全文計三點
選購樣品,請到台灣香料網樣品區
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總說明 為使國內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制度得以順利推動及落實,並考量實務上及國際間趨勢,針對部分食品具有標示上之困難,或是單一成分、營養成分微量之食品,實無提供營養標示之必要性及意義性,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爰擬具「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全文計三點
為使國內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制度得以順利推動及落實,並考量實務上及國際間趨勢,針對部分食品具有標示上之困難,或是單一成分、營養成分微量之食品,實無提供營養標示之必要性及意義性,本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重新訂定「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