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收載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辦理查驗登記」。複方食品添加物係指將單方食品添加物與其他單方食品添加物或作為輔料之食品原料進行物理方式混合,製成具有「食品添加物」功能
食品香料是參照天然食品的香味,採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經精心調配而成具有天然風味的各種香型的香料。食用香料的劑型有液體、粉末、微膠囊、漿狀等。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依附表一之格式提供下列標示之內容:(一) 「營養標示」之標題。(二) 熱量。(三) 蛋白質含量。(四) 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含量。(五) 碳水化合物、糖含量。(六) 鈉含量。(七) 出現於營養宣稱中之其他營養素含量。(八) 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營養素含量。
鑒於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修正公布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名稱變更,爰配合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授權依據。另並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修正八項膨脹劑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以供遵循。
食品乳化劑是指能改善乳化體系中各種構成相之間的表面張力,形成均勻分散體或乳化體的物質,也稱為表面活性劑。或說是使互補相溶的液質轉為均勻分散相的物質,添加少量即可顯著降低油水兩相界面張力,產生乳化效果的食品添加劑。